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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的提示性公告

日期:2023-08-30丨分享: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警示板交易事项》业务指南,我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进行修订,本次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上市公司回购、5%以上股东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股份等情形除外。”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知悉和了解风险警示股票风险事项、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条款,对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特有的规则、交易风险详细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风险认知程度和承受能力审慎参与交易,注意投资风险。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您的开户网点或拨打我公司95385客户服务热线。

具体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规则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登录上海、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http://www.szse.cn/)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2023年8月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