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上海、深圳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配合ETF纳入港股通标的范围,根据2022年5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上海、深圳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和《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进行了修订发布,现我司对上海、深圳交易所《港股通委托协议》《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进行修订,主要增加了港股通ETF的风险提示条款。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知悉和了解港股通相关规则调整、风险事项、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条款,对港股通交易特有的规则、交易风险必须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结合自身风险认知程度和承受能力审慎参与港股通股票交易,注意港股通投资风险。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您的开户网点或拨打我公司95385客户服务热线。
具体港股通交易规则及相关公告投资者可登录上海、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http://www.szse.cn/)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