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股转系统实施交易及分层改革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关于实施交易及分层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国股转系统将对股票转让方式、市场分层标准进行了调整,并于2018年1月15日正式实施。现就主要调整规则通知如下:
一、股票转让方式的主要调整内容
根据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转让方式的调整主要有:
(一)引入集合竞价转让制度,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统一调整为实施盘中集合竞价配套盘后协议转让。
(二)集合竞价与分层制度的配套,实行差异化的撮合频次,基础层挂牌股票采取每日收盘撮合1次的集合竞价,创新层挂牌股票采取每日撮合5次的集合竞价。即交易主机于每个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15:00,对接受的买卖申报进行集中撮合。
(三)完善做市转让方式,允许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做市转让股票进行协议转让,投资者之间、做市商之间以及投资者与做市商之间可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直接成交;同时将收盘价按现行最后1笔成交价确定,修改为按最后1笔成交前(含最后1笔交易)15分钟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确定。
(四)针对收购、股份权益变动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原因导致的股票转让,增加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渠道,具体规则全国股转公司将另行发布。
二、市场分层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在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差异化标准中,调减净利润标准,提高营业收入标准,新增竞价市值标准;
(二)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共同标准中,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要求;
(三)创新层维持条件改为以合法合规和基本财务要求为主。
全国股转公司针对此前分层调整过程中,市场各方咨询较多的一些操作性问题,例如分层调整的启动时间、个别分层标准的计算口径等进行了明确。此外,考虑到挂牌公司挂牌规范一段时间后再进入创新层较为稳妥,因此删除了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全国股转公司实施交易及分层改革的调整内容,注意投资风险,相关内容可登陆全国股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neeq.com.cn/),欢迎致电客服热线95385或分支机构进行业务咨询。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