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7月1日起配合开展非居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关内容及政策解读见链接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705/t20170519_317016.html。
我公司及下属营业部将自7月1日起开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
敬请投资者掌握有关内容,对尽职调查给予配合,按有关业务流程进行填写信息、进行声明并接受公司回访。详询开户营业部。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居民是指中国纳税居民。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认可和监管的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