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内蒙古证监局关于转发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落实《内蒙古证监局关于转发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
为落实《内蒙古证监局关于转发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开展“宪法宣传月”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在身边·法制北疆
二、活动内容及时间:
(一)参加监管部门、自律组织、法学会举办的以宪法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法学报告会。(择时)
(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织员工学习。收集整理《内蒙古日报》等媒体上的宪法问题、故事以及法制内蒙古网站和微博上的资料、讲座等,丰富学习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不晚于12月9号)
(三)利用E-learning系统进行宪法知识考试(初步计划12月17日)。
(四)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征文活动。(征文截止日为12月27日,评比日为29日)
(五)利用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宣传宪法知识和精神。(通知之日至12月底)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
活动总指挥为公司总裁,合规总监协助,其他公司领导配合。
合规审计部负责活动牵头,并发放宪法、组织学习、征文收集、总结上报,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知识考试,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网站、官方微信宣传,内蒙古管理部收集地方媒体有关资料、组织参加报告会,经纪业务总部组织分支机构参加,信息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达到活动效果。
(二)征文邮箱
hgsjb@grzq.com
(三)上报
合规审计部将公司落实《内蒙古证监局关于转发开展“宪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情况于12月30日前上报内蒙古证监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国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